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永州一知名大盘被湖南省住建厅通报
时间: 2023-08-30 17:21:53 | 作者: 外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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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二季度全省累计开展监督执法检查6907项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4034份,下发停工通知889份,约谈132家责任单位,106名责任人。行政处罚立案342起,实施经济处罚约1374.3万元 ;
二季度全省共开展了扬尘污染综合检查4346项次,签发整改通知书2044份,责令停工整改项目397个。
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并且开展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管理工作执法检查,检查14个市州、27个县市区,共抽查54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其中芙蓉学校项目13个,保障房项目5个),发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634条、市场不规范行为27项,责令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5份、停工通知书29份,拟记录24家相关责任主体及63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下发执法建议书9份,拟暂扣一家实施工程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格外的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监管保证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主要体现在:
(一)认真部署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一是各地按照省厅关于加强汛期雨季和夏季高温高峰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求,有明确的目的性的研究部署本地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制定、完善了汛期、高温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防范措施,组织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组织施工现场隐患排查。二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监管。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管理台账,逐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层级监管。衡阳、郴州、邵阳等地区重点对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开展了层级监督检查和指导。三是加强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监管。各地都及时将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纳入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和指导建筑设计企业完善法定建设手续,实施质量安全重点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体系。一是各地结合“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强执法、防事故”、“打非治违”、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等行动,认真开展监督执法工作。二季度,全省累计开展监督执法检查6907项次,发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数量22083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4034份,下发停工通知889份,约谈132家责任单位,106名责任人。行政处罚立案342起,实施经济处罚约1374.3万元。从执法检查情况看,郴州市、岳阳市、张家界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等地区进一步强化了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了一批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和个人。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完善质量安全监督保证体系。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真落实省厅相关工作要求,逐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省大部分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稳中有升。岳阳市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连续组织3次起重机械设备大排查,抽检设备500余台,封停整改设备80余台。三是积极宣贯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衡阳市、湘西自治州组织本地区施工、监理以及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召开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宣贯会,结合本地实际与典型案例,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娄底市、郴州市等地区也组织了当地企业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宣贯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全方面推进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继续加强了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了样板引路制度等措施的落实,如常德市、张家界市等地区通过开展质量示范观摩等活动,提升了钢筋工程安装质量等。同时通过公布对2019年一季度(首批)质量管理标准化不合格项目等措施,促进了各地质量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各地结合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全方面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大部分地区制定了本地区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二季度全省共开展了扬尘污染综合检查4346项次,签发整改通知书2044份,责令停工整改项目397个。长沙市、岳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永州市等地区格外的重视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扬尘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积极开展消防验收工作承接工作。消防审查验收制度改革以来,各地积极对接,认真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衡阳市、常德市等市已增设消防管理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消防验收工作已全面有序开展。衡阳市率先在全省承接消防验收职能,目前受理消防验收项目(含二次装修)46个,已办结35个;受理消防历史遗留问题8个,已全部办结;受理消防信访问题3个,已全部办结回复。
(一)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一是部分地区监督机构监督力量不足。湘西自治州吉首市经开区质量安全监督站无取得监督工程师证书的监督人员,项目未按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做监督,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如吉首市经开区状元首府一期(建发段)人货电梯驱动板与吊笼连接处销轴缺失,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高支模无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监督人员未发现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二是部分地区监管“盲区”、“特区”任旧存在。岳阳市平江县私人规模建房建设规模大,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多,未纳入质量安全统一监管,存在监管“盲区”。郴州市桂阳县工业园项目未纳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存在监管“特区”。
(二)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一是重大危险源识别防控不到位。部分监督人员未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从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执行及验收情况等方面做全面检查,所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编审程序不规范、施工现场和方案严重不符、未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即开始施工,未按要求组织验收就已进入下道工序等问题。如郴州市金桂苑8#-10#栋,脚手架、支模架无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钢管壁厚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严重缺失。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吉盟天下五期部分边坡支护已经垮塌,未及时采取处理解决措施。最高边坡位置高度8.5米,支护措施无专家论证,无变形观测。坡顶堆载、施工车辆通行均无相应安全措施,边坡临空一侧无防护栏杆,监督人员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二是质量普遍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从现场检查情况看,部分项目实体抽测梁柱节点或墙梁节点实测值不契合设计要求;回填土的要求不满足高规的规定;地下室顶板开裂、渗水;标养室设置不规范,不按规定留置标养、同养、拆模试块;窗台混凝土压顶厚度及入墙长度不合符合标准要求;箍筋不按规定进行加密,钢筋接头不规范等问题任旧存在。部分项目还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如永州市雅士林相府一期项目,标准养护室不合格,无同条件养护试块,无钢筋检验测试报告;将现场正在施工的地下室底板钢筋配筋间距由原设计图纸的150mm擅自变更为200mm,存在重大质量隐患。三是监督责任和执法力度不强。部分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责任缺失,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质量安全明显问题检查不到位或未能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致使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没有及时消除。部分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监管执法“宽松软”,不按规定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导致监督人员日常的整改通知和停工通知得不到落实,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屡禁不止。如衡南县尚品苑二期现场无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施工、监理无一人到岗,项目外架、支模架方案编审程序不到位,无审核、审批人签字,无临边防护,未见任何安全检查及验收资料,监督人员和监督机构未采取任何停工或执法措施。四是部分地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未严格按规定开展。存在部分项目未考评、执行标准不严格、标准不统一、考评信息未及时录入、市州对所辖县市区考评的符合性抽查工作未按规定进行等主要问题。
(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深入。一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宣贯执行不到位,部分企业、项目不知晓文件要求,现场执行落实不到位。二是关键岗位人不到岗不履职问题整治不到位,一线监督人员对多次不到岗的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对不到岗履职的项目经理和总监未采取上报不良行为和执法措施。三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多,日常管理和维保不到位。执法检查发现部分设备存在标准节或附着锚固螺栓松动、保护装置失效、保养维护不及时等问题,部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起重机械设备仍在使用,大部分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发现设备的问题和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如怀化会同县滨江国际城一期6#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节,联合验收造假,设备未办理备案未经检验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娄底中甸·清华园项目1#施工升降机齿条螺栓多处松动,标准节斜腹杆断裂。四是悬挑脚手架、支模架、深基坑未编制实施工程的方案或实施工程的方案不能指导施工,与现场真实的情况不符“两张皮”现象突出,方案编制、审核及验收等关键环节管理流于形式。如益阳市市民文化中心一期高支模无支模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现场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开展不深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在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治理力度大,扬尘污染管控措施落实较好,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六个100%”未完全落实到位。据初步统计,长沙、郴州、张家界、株洲、常德等5个地区市本级在建项目6个100%完成率达90%以上,其它地区仍需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六个100%”。
(一)抓好执法检查项目的整改工作。针对此次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受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及人员提出的处理解决的建议的,要及时按规定处理并上报省厅。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长期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二)狠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文件要求,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重点,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责任,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三)强化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常态化。各地要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作为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考评的符合性抽查工作强化对所辖县市区层级监督管理,通过严格规范考评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四)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紧抓下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我省已进入施工高峰期和高温施工阶段也是事故高发期,天气炎热,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格外的重视这一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抓住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整治和检查,严格监督执法,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