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海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
时间: 2024-03-11 23:15:46 | 作者: 长方形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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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9】15号)和《晋江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安委【2019】4号)及《晋江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建综【2019】57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镇2019年“春季攻坚行动”暨春节期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坚持常态化排查与阶段性重点整治相结合,确保“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各企业和在建工程责任主体要全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规定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检查责任,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倒排时间表,切实整改到位,确保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市镇重点建设项目、校安工程等重点要抓好项目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危大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强化企业对设备的维护和日常检查的责任。
在建农房安全检查重点为外架的搭设、安全网是否与主体建设同步;外架的步距、跨距、连墙点设置、扫地杆安装、剪刀撑、斜撑等是不是满足规范要求;外架是不是真的存在集中荷载、超载现象;木模板支撑是不是真的存在搭接问题;是否违规使用三脚吊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建筑机械;是不是真的存在乱搭、乱接等用电不规范行为;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外架拆除时是否按照从上到下逐层拆除,严禁剪刀撑、连墙件一次全部拆除等。
市政道路、雨污管线工程安全检查重点为临时通标志、安全警示标识、临时安全保护措施设置是否合理到位;雨季施工是否有备好相应的排水措施,以防基坑泡水、路面积水,影响过往车辆、行人通行;雨污管网基坑开挖放坡是不是满足安全要求,垂直开挖是否采取相关围护措施,防止基坑土方坍塌等。
园区办项目重点要督促项目业主落实好报建手续,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与监理单位。
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深入排查建筑施工领域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要在辖区企业和在建工程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真查、严管、深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企业、现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加大监管督导力度。
2月26日,受镇主要领导的委托,安平管理处刘延良副主任带队开展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对全镇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安海中心幼儿园、侨成海景湾等在建重点项目。
2、工程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加大危大工程管控,重点检查各参建方人员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加强对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是不是认真组织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点加强对塔吊、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处作业及施工临时用电等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方位检查,察觉缺陷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严禁盲目赶抢工期,对施工现场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或停用整顿。
4、节后复工值班值守情况。各在建工程是否建立健全节后复工值班制度,项目负责人要到岗带班,关键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与各有关部门保持信息联络,保证信息畅通,步调一致。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在建农房拉网式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9〕1号)及泉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在建农房拉网式检查方案的通知》、晋江市住建局《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在建农房拉网式检查的紧急通知》(晋建综〔2019〕3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镇在建农房拉网式检查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2月26日上午,受镇主要领导的委托,安平管理处刘延良副主任带队组织对仁寿村“两高”裸房整治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责令立即停工整改,要求农房建设安全主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安全底线,杜绝盲目赶工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月26日,受镇主要领导、安平管理处刘延良副主任的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对全镇范围内居住小区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电动车智能充电设备、环卫保洁等问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部署,要求物业公司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服务管理,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制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共创和谐平安小区。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重视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再次“回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此次检查,全面排查了各处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防范安全事故宣传,有效地保证生产安全。